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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5 摘自:未知

38000元的互联网「点商标」,是商标还是域名?是骗局还是。。。

出品|亚佳知识产权(ID:yajia-ip)

作者|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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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商标」是以「.商标」作为后缀的域名,不是商标,可以购买,但别误解。” 

这篇文章想为大家解决两个问题:

1、互联网「点商标」,是商标还是域名?

2、域名与商标发生了冲突,怎么办?

 

互联网「点商标」,是商标还是域名?

 

很多企业将「点商标」误以为是商标,这是一个重大误解,「点商标」不是商标,只是一个域名,是以「.商标」作为后缀的域名,和我们的网站以「.com」、「.cn」作为后缀的意义是一样的。 

所以,首先不需要把「点商标」的作用与地位夸大化或商标功能化,甚至将域名等同于商标,或可替代注册商标,如果有这种夸大宣传,那确实是要小心其中的“误导性内容的”,因为可以购买,但是别因为重大误解而购买。

关于这一点,其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曾经做过下面的回应,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态度就是很明确的:“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假如真有人将你的注册商标抢注为

.商标」怎么办?

可能已经有很多人劝你不要上当受骗注册「.商标」,但当你面临“是否要注册一下点商标的问题时”,内心还是产生了强大的疑惑,因为向你推荐「.商标」的同学,不出意外的话,可能还会为你精心提供红头文件,列举“阿里巴巴.商标”、“office.商标”、“TVB.商标”等等成功案例,咱们兜里的“38000元”感觉得花一下了,认真的思考以什么姿势入坑比较漂亮?哎,不是入坑,是商业战略,不好意思,一不小心打错字了。

那么,在入坑前,不是不是,在布置商业战略前,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当注册商标与域名发生冲突时,法律规定是咋解决争议的?

首先,咱们一定得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版)的规定,其中第四条与第五条分别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第五条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那么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当域名侵犯注册商标时,可以要求法院认定被告(域名注册者)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这同时就意味着,如果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就可以判令被告承担以下责任:

1)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

2)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

3)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4)而更严厉的是,当能证明侵权人是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惩罚性赔偿。

其次,咱们也看看最新的司法案例是咋判的。

小编查了一下最新域名侵犯商标权的案例,2024年4月,也就是前不久,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例域名侵犯注册商标的案件,根据刚发出的(2023)粤03民初3655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法院支持了原告捷尔普国际有限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100万元的商标侵权赔偿责任,同时被告还需要承担停止使用侵权域名的责任。

也就是说,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与司法案例来看,当出现注册商标与域名冲突时,可以直接寻求司法解决途径。

另外,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认为他人注册或者使用的域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申请裁决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这一条的“或者”规定,同样也可以说明,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申请裁决并不是前置程序。 

综合来看,通过诉讼解决争议会更有力一些。那么花在互联网「点商标」上的38000元,是不是可以这样安排一下: 

1、谁爱花这个冤枉钱,让他花去,咱不花;

2、把自己的商标该注册的类别都注册上,商标注册能花几个钱; 

3、静静地看着他用不用,一旦使用、宣传涉及到自己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就通知一下律师和公证处,公个证,立个案,开个庭,等个判决。

前前后后,侵权方得花不少钱,赔偿额再高点,原告没准还能赚点,所以,这年头,焦虑啥,要相信法律!

另外,个人觉得也不能说「点商标」就是骗人的,毕竟人家也是有理有据的在为人们提供服务,而且市场定位是很高端的,这么多年了,一直都是标价38000元给十年保护期,再看一下国内正儿八经的注册商标,那价格内卷的让人流泪;所以,代理机构之间还是要相互尊重与爱惜,格局要打开。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谁会在域名那里去搜「.商标」来查找网站,另外根据「.商标」服务商的介绍,还可以注册「.招聘」、「.餐厅」。。。

最后,一个来自于灵魂深处的问题:

「点商标」真有必要吗?

能替代中国商标局发放的商标注册证吗? 

小编真的没有办法给出结论,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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