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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5 摘自:亚佳知识产权

当涉外品牌进驻中国遭遇抢注,我们如何用“穿透式调查”破局?

导语

对于涉外品牌而言,进入中国市场最怕什么?

不是市场不认可,而是人还没来,核心类别的商标已经被“精准截胡”了

近期,我们代理的一起韩国药妆品牌异议案尘埃落定。面对一个注册资本仅10万元、名下却囤积444件商标的对手,面对对方精心设计的主体切换规避审查的操作,我们最终成功帮助客户在中国市场拿回了属于他们的品牌标识。

今天,我们复盘这场博弈中的三个关键洞察看看亚佳如何拆解抢注者设下的迷局,为代理涉外企业扫清障碍 

 

01 案情速写:一个“有备而来”的抢注困局

 

我方客户:一家拥有近20年历史的韩国知名药妆企业,在韩国本土享有较高声誉。

对手画像:中国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冲突焦点:客户核心品牌在第3关联商品上的商标权利。

时间线

· 2024年12月31日,对手在中国提交第3类商标申请;

· 2025年4月20日,该商标获初步审定并公告;

· 2025年5月,亚佳发现线索,立即联系客户,启动异议程序。

结局2026年4月16日,收到异议决定书,异议成功,客户拿回商标。

这个案子看起来是一个常规的抢注异议案,但真正让我们警惕的是——对方不是普通的跟风抢注者,而是一个熟知涉外品牌的“职业抢注人”。

 

02 核心难点:一道法律逻辑上的“时间错位题”

 

中国商标制度以注册在先为基本原则。而本案客户面临一个致命短板

品牌在韩国知名度高 ≠ 在中国知名度高。

在异议程序中,若要主张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你必须证明该商标在中国大陆境内已通过使用产生了一定影响。

但客户的产品尚未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这意味着,常规的“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的路径走不通。我们必须另辟蹊径,寻找能够穿透这道壁垒的替代性论证逻辑

 

03 破局第一刀:从“知名度”转向“检索可能性”

 

既然无法证明“中国市场知名度”,我们调整了论证的重心:

我们不再纠结于“消费者是否认识这个牌子”,而是转向证明“这个品牌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被检索和知晓的可能性”。

这一点听起来有些抽象,但它的法律逻辑在于:

· 韩国药妆行业与中国市场的消费群体(尤其是年轻女性、代购群体、跨境电商从业者)存在高度的信息交叉

· 我们提交了能够证明该品牌在中文互联网环境中被提及、被讨论、被检索的证据框架。

请注意,我们没有说“这些证据直接证明了知名度”,而是说“这些证据证明了抢注方具有知晓该品牌的可能性”。

一旦这种可能性被建立,对方“巧合式独立创作”的抗辩空间就被大幅压缩了。

 

04 破局第二刀:444件商标背后的“行为画像”

 

如果说第一刀是防守反击,那么第二刀就是主动进攻。

我们对抢注方及其关联主体进行了一次深度穿透调查,发现了一组令人震惊的数据:

· 该科技公司名下囤积商标数量:444件

·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 经营状态:无实质业务迹象

一个注册资本仅10万、无实际经营的企业,为何需要444个商标?

答案呼之欲出:这不是经营所需,而是囤积牟利。

更关键的是,我们在其商标列表中发现了多个指向明确的抢注行为

· 被施耐德电气以8.5亿美元收购的Motivair公司品牌;

· 始创于1860年的意大利奢侈珠宝品牌MATTIOLI;

· 以及多个在海外已具知名度、但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

这些商标的共性是什么?——它们的主人都在或准备进入中国市场或者已经进入但未能在中国申请注册

对方的商业模型至此清晰了:精准狙击涉外品牌的中国市场,利用信息差和时间差进行抢注

 

05 破局第三刀:关联公司的“主体切换术”被我们识破了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通过股权穿透和人员交叉任职分析,锁定了与该科技公司存在紧密关联的5家其他主体

5家公司呈现出惊人的一致性

· 注册地址相同或高度邻近;

· 股东、高管人员交叉重叠;

· 均从事大规模商标囤积行为;

· 均曾被商标局在生效决定/裁定中认定为具有“复制、抄袭他人商标的故意”——累计60件。

而最致命的一条线索是:

其中一家关联公司,早在2023年就曾申请过本案韩国客户的同一商标,但被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四条予以驳回。

为什么被驳回?原因很简单:该关联公司名下同样囤积了大量商标,且多次被认定存在抄袭故意,其申请行为被商标局直接定性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

于是,对方的操作逻辑浮出水面:

2023年用A公司申请 → 因A公司“案底”太多被驳回 → 2024年换B公司重新申请 → B公司“历史清白”,顺利通过初审。

这是一次精心设计的审查规避行为

当我们将这一套关联关系图谱主体切换申请的时间线提交至异议程序中时,对方“独立申请、善意注册”的面具被彻底撕下。

 

06 案例启示

 

这个案件的成功,靠的不是某一项证据,而是三股力量形成的合力

1. 视角的切换:当“知名度”这条路走不通时,我们转向了“检索/接触可能性”的论证;

2. 数据的穿透444件商标与10万注册资本之间的巨大张力,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无声的指控;

3. 关联关系的拼图:将对方试图隐藏的主体切换行为完整复原,是压垮对方的最后一根稻草。

对于涉外品牌方,这个案子也提了一个醒:

当你决定进入中国市场的那一刻,你的商标申请就应该至少提前12-18个月启动。不要等到产品上船了,才发现自己的名字已经被别人注册了。

商标争议程序从来不只是法律条文的堆砌。它是一场信息战、心理战和逻辑战。你能看到多少,决定了你能赢多少。

 

—— 写在最后 ——

 

如果你的品牌也遭遇了类似的抢注困境,或者你希望在中国市场建立更坚固的商标防火墙,欢迎与我们交流。我们不保证每个案子都能赢,但我们保证,每一个案子都会被看到最深的地方。

 

图: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异议决定书(信息已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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